校史馆是学校档案馆内设机构,是展示学校办学成就与文化传统的重要平台、爱国荣校教育的生动课堂、联系海内外校友的精神家园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山西大学的重要窗口。校史馆展陈面积近2000平方米,设有校史综合展厅、名人展厅、学科学院展厅及“双一流”展厅四部分。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要求
岗位名称及人数:专职讲解员2名。
岗位职责:承担校史馆来访与参观接待任务,协助开展重大文化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校史馆基本陈列、常设展览、临时展览的讲解接待工作;策划实施面向社会群体的社会教育活动,开展相关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等。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教育学、政治学专业优先;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应变能力,英文表达流利者优先;有讲解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周末、节假日能值班。
工作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校史馆。
薪资待遇:每人每月3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23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http://www.sxu.edu.cn(在主页点击“招聘”,下拉至页面底部“友情链接”处“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并根据要求和提示提交报名申请。
3. 报名流程
(1)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注册,个人信息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应聘人员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填写简历,并按照招聘流程提交申请。
(2)应聘人员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字节大小在4M以下。
(3)在招聘系统中上传附件材料(证件原件扫描成PDF文档分类上传):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学历学位证:学习期间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已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获取。
(4)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5)报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报名申请。
(二)网络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成立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PDF版扫描件缺少或上传不清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档案馆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及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档案馆网站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业务负责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选择“打印简历”,下载《山西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正反面打印到1页A4纸上,粘贴1寸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资格复审时提交纸质版。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档案馆网站另行通知。
1. 测试类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时,按资格审查通过实际人数确定,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时,采取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下一测试环节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选确定。
2. 测试方式
(1)初试
初试内容:通过面试对应聘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1日内在档案馆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当天在档案馆网站公布。
3. 测试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复试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
4. 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由档案馆统一组织,相关事宜在档案馆网站通知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档案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承担责任。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招聘纪律
(一)招聘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招聘测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接受校纪检委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初试和复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山西大学档案馆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应聘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
电话:19834538309
联系人:任老师
山西大学档案馆
2023年9月19日